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牧办发〔2023〕3号
各市农业农村局(畜牧兽医局)、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,局属各单位: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当前正值疫情过后全面恢复经济发展的重要时刻,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。近日,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为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,进一步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,现通知如下。 一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,统筹发展和安全,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,加强行业安全监管,防范化解安全风险,为建设畜牧强省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保障。要全面落实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梳理建立辖区内畜牧养殖、饲料兽药、畜禽屠宰、无害化处理、兽医实验室等监管对象清单。严格督促相关主体落实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》、《关于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》等法规文件要求,建立双重预防体系,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人员责任清单,规范制度、流程、培训、应急等各项措施,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。 二、抓好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(一)抓好畜牧养殖领域安全生产。要做好畜禽圈舍、青贮窖池、附属用房等土建设施加固,化粪池、沼气池、沼气罐、检查井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检查维护,确保养殖生产用电、沼气使用、施工建设等合规安全,不发生倒塌、窒息、中毒、溺水、触电、火灾、爆炸、砸伤刺伤等风险。提前预防准备,做好汛期、极端天气安全应对工作。 (二)抓好饲料、兽药企业安全生产。要加强饲料、兽药生产企业涉粉、涉爆风险隐患管理,重点对生产、储存和使用易燃、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合成工艺饲料生产企业、兽药消毒剂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抽查,对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。加强厂房、仓库、水、电、火、气设施设备检修维护,确保安全通道、灭火设施配备运行正常。 (三)抓好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。要定期组织对消防、供电、制冷、锅炉、高压容器、液氨存储、传动构件、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,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。要加强对致昏、刺杀、剥皮、浸烫脱毛、燎毛、劈半、修割、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,确保人身安全,防止机械事故发生。要明确专人,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,进行定期巡视检查,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。 (四)抓好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。督促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全面排查高压化制罐、天然气罐及管道的安全隐患,密切关注化制罐的压力、温度,认真查找厂区电线漏电、短路及老化等相关问题,及时检修、规范操作。深入开展运输车辆安全驾驶教育培训,切实将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牢,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 (五)抓好兽医领域实验室生物安全生产。要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,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,督促指导各有关实验室设立单位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定。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,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、泄露等事件发生。 (六)保障日常办公安全。抓好日常办公区域、系统自身实验室等水、电、火及危化品安全防范,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正常运行,强化日常消防演练。抓好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和驾驶安全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。 三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。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主题教育内容,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专项监督检查,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,重点做好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,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,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,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建立台账、制定措施、明确整改期限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 二是加强应急建设。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应急预案,组织应急演练,加强应急物资储备,强化应急值守,提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。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。组织开展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,鼓励利用“学习强安”、行业协会平台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,督促相关单位落实“晨会”制度,组织收听收看“开工第一课”,扩大培训覆盖面,提升培训参与度。 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时报省局办公室。 联系人:边 琨,0531-51788811。
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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